一、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2025年轮胎采购项目;
2.采购货物名称:轮胎;
3.交货地点:新疆阜康市天池景区新门禁停车场。
4.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按招标人需求6日内供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的制造商或经销商;
2.信誉要求: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投标人须出具本招标公告期限内,“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线上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04 月 22 日10:00时至2025年 05 月 12 日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请登陆新疆阳光采购平台(******/)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并选择拟参加的标段(包)。
2. 凡有意参加者,须登陆新疆阳光采购平台(******/)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新疆阳光采购平台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有限公司开具。除标书款外,还需支付文件下载服务费200元,下载费由新疆阳光采购平台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郑重说明:招标文件及系统用户手册(供应商)可通过 (新疆自治区阳光采购平台系统) 下载中心下载,供应商根据系统用户手册(供应商)中重要通知、常见问题等进行电脑配置。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05 月 13 日 12 时00分,地点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89号金融大厦10楼新疆阳光采购平台开标一厅。
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其他说明
无
七、监督部门
******有限公司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昌吉州阜康市准噶尔路229号
联系人: 刘忆南
电 话: ****** ,0994-******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89号
联系人:张相宇、张美院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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